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工会经费要坚持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四)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实现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院行政按每月全部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院行政补助;
4、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具体支出范围如下:
(一)向上级工会按比例上解的经费。
(二)工会为教职工开展教育、文化、宣传等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等各种知识培训。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书画摄影等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及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费、夜餐费等;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为,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三)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
(四)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召开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五)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职工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职工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职工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六)其他费用:工会业务范围内上述费用未包括的必要支出。
四、工会经费支出报销规定
1、工会购置物品和有其它须填写借款单,经工会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方可向工会财务人员借款。
2、购置物品必须向收款单位取得国家规定的凭证。
3、凭证的抬头、购物数量、单价、合价必须相符。
4、报销凭证都必须要有经手人签字,由验收人签字,并经工会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方可到工会财务报销。
5、工会专职人员报销应按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