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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3-12-20 18:59: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 学生教室
   1、各教学楼的教室主要用于上课、自学及其它教学专用。
   2、根据院教务处每学年提供的各班级学生人数,后勤处在开学前配齐各教室所需的各种设施(桌、凳、照明灯具、门、窗、黑板等),设施要完好,并填写教室设备清单一式两份。
   3、各班级上课教室原则上不固定,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后勤处负责保洁和管理,学生要爱护教室设施,丢失与非正常损坏作价赔偿。
   4、教室设备、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后勤处,由后勤处派人维修以确保学生正常学习。
二、教学、行政办公室财产管理
   1、教学、行政科室办公室用房由院有关领导调配,后勤处负责安排。
   2、教学、行政科室办公室的设备配置,后勤处按学院规定负责安排。
   3、教职工用办公桌椅由本人办理领取手续,填写办公家具登记卡,因工作调离或退休按登记卡退还所领有关办公物品器具。
   4、教学、行政科室配置的沙发、茶几、文件柜等,由各职能处室负责日常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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