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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食堂一层餐厅托管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29 09:29: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一层餐厅托管经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一层餐厅托管经营服务

二、项目编号:ZLZX招[2017]568号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共1包,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项目概况: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92日开学,学生食堂一层餐厅总面积约1600平方米,操作间约500平方米。用途用于餐厅经营,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及经营性质或未经学校同意批准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装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学院固定资产可无偿使用。中标方应保证该餐厅在2017831日前能正常投入使用。

2、服务期限: 3年

3、服务地点: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山西省高校餐饮行业准入资质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508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6)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报价人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

7)投标截至日前半年内报价人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保金凭证。

8)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司)。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509室)

八、磋商开启时间及磋商地点:

1、磋商开启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磋商开启地点: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509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磋商开启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31

联系人:胡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太航世纪508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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