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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电、暖、煤气收费办法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3-12-20 18:55: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水电由后勤处安排专职查表员每月12日、13日查表,按月实际用量核收费用。
2、本学院职工的水电费由院财务处逐月从工资中扣除上月的水电费。采暖费在每年11月份从工资中一次全部扣除。
3、在乐鱼官方体育网站的外单位职工的水电费,于查表后一周内由用户自行到后勤处缴纳。按月、按季以及其他的缴纳方式均可,但必须事先征得后勤处的同意,采暖费于11月份一次交清。
4、煤气由煤气公司安排专职查表员每单月9日、10日查表并核收费用。

5、老、弱、病、残住户,可与后勤处联系,有专门人员上门收费,联系电话:0351—3350064、335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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