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如下要求提供材料:
1、补贴对象: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
2、家庭成员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低保证的有效期截止为2017年3月。
3、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由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
4、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证明填写不完整、无县级民政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见附件1)。证明应该明确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和学生的关系方可盖章。
5、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填写《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及电子版。
7、申报时间:截止5月5日,毕业生按要求准备资料报到所在系部,过期不再受理。
注:附件1、2到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