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端人才分层标准(试行)》
(晋组通字〔2018〕18号)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立科学、规范的高端人才评价体系,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育工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14号)、《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山西省高端人才分为A、B、C、D、E五个层次,同一人才同时符合多个层次的,按照最高层次予以认定。
一、A层次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等奖项)。
2.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3.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国家级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即成员(member)或高级成员(fellow),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bic.cas.cn)。
4.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获得者(均为排名第一位);全国创新争先奖牌奖团队带头人;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位);山西省“杰出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公认的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校长、副校长。
7.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技术研发部门第一负责人)、首席设计官(工艺设计部门第一负责人)、首席质量官。
8.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人。
9.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首席执行官、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10.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
11.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标准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2.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医疗机构、卫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国际重大医学项目的首席科学家。
13.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
14.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评委会主席、副主席。
15.近5年内,直接培养出奥运会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16.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著名建筑奖、工业设计奖、文学奖、电影奖、电视奖、戏剧奖、音乐奖、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一类艺术比赛大奖。
17.其他经认定达到A层次标准的人才。
二、B层次人才
1.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科技人才”奖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等人才计划人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医大师。
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或执行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双一流”入选学科负责人以及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结果处于全国前20%的学科负责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主持人。
3.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获得者(排名第二、三位)或二等奖的获得者(排名第一位)、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获得者(排名第二、三位)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位);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二、三位);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长江学者成就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前三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获得者;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位);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位);“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吴阶平医药创新奖”获得者;“谈家帧生命科学奖”获得者。
4.近5年内,获得过国内著名建筑奖、工业设计奖、文学奖、电影奖、电视奖、戏剧奖、音乐奖、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
5.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大奖,或获得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一等奖。
6.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公认的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教授。
7.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
8.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中层正职或相当管理岗位3年以上。
9.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中层正职或相当管理岗位3年以上。
10.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的高级成员。
11.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CR一、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12.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医疗机构、卫生组织的重点项目、机构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13.近5年内,担任过亚洲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
14.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评委会评委,或担任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主任。
15.近5年内,直接培养出奥运会第二、三名运动员,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16.其他经认定达到B层次标准的人才。
三、C层次人才
1.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主持人;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专家;全国名老中医。
2.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二、三位)、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3.山西省“百人计划”或其他省(市、区)同类计划相当于该层次的人选(青年项目除外)。
4.山西省“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
5.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位)。
6.近5年内,获得过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三等奖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二等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三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主要作者和主要演员前三名。
7.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公认的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副教授。
8.近5年内,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且负责项目通过验收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或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或课题组第一负责人;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或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9.近5年内,担任过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中层副职或相当技术岗位3年以上。
10.近5年内,担任过全国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近5年内,担任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副主任。
1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3.其他经认定达到C层次标准的人才。
四、D层次人才
1.山西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2.山西省新型产业领军人才。
3.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4.山西省“百人计划”青年项目人才。
5.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
6.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
7.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的主任(首席科学家)。
8.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二、三位);省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二、三位)、二等奖(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9.省级教学名师、名医(名老中医)、文化艺术名家、技能大师等人选。
10.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1.其他经认定达到D层次标准的人才。
五、E层次人才
1.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全日制博士生。
2.通过出站考核的博士后。
3.其他经认定达到E层次标准的人才。
以上分层标准,将定期修订,适时更新完善。具体由省委人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