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龙潭校区行政楼1006会议室召开学习会,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学习会由党委书记张长青同志主持。
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山西省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晓永和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厅长吴俊清在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同时,结合文件和讲话精神,交流和研讨了学习体会并根据实际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廓清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制度的概念,明确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方式和内容,对高校议事决策机制和协调运行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科学地回答了党委如何统一领导、校长如何负责行政工作的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间的关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落实,学院将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制度并落到实处。张晓永同志和吴俊清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学院领导班子提出了新要求,对学院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提出了新希望,对两校合并和其他工作提出了非常重要的意见。我们一定继续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张长青同志强调,新学校的建立,不是从“零”开始,而是要从“新”开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要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大局,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担当,砥砺奋进,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新业绩,为创建全国的一流高职院校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