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公开[2019]第 10 号
公开部门: 党政办公室 办公电话:0351-3350198
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室 办公电话: 0351-3350484
公开期限: 2019 年 10 月 31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
在公开期限内,若对公开事项有疑义可向公开部门咨询,若有异议向监督部门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公开事项内容如下: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要求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19〕23号)的要求,一年来,学院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学院信息公开情况予以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学院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建立和实施了“院领导主抓,办公室主管,专职人员负责,各系部处室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高效通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学院制定了《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并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二)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按照教育部对高校信息公开的要求,学院进一步完善了《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院各单位以《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为依据,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公开范围广、内容全面。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认真总结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进行优化和整合,加大网上信息公开的力度,建立了招生就业信息网,充实了招生就业网关于招生就业信息的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和及时性。
(四)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学院积极组织各部门专管信息工作的人员,对信息公开相关业务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定》等的学习,不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与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汇总)
2018/2019学年学院主动公开信息1334件。其中学院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93件,通过文件以及会议形式公开信息390件,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电子屏、公示栏等公开信息178件,学院各教学系部通过部门网站、张贴公示、下发通知、相关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273件。
(一)学院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1、学院的办学规模、院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常年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
2、学院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以年度工作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文件形式予以公开。
(二)财务预决算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学院财务预决算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在财务预算编制过程中,通过院长办公会、座谈会等形式与各部门充分沟通,最后汇总核定各部门预算金额,提交党委会讨论之后编制学院财务预算。学院年度财务预算通知、年度财务决算通报均以正式文件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学院2018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及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均在山西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栏进行公示。
2.收费项目及标准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山西省有关高校收费工作的规定,学院所有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均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执行。学院每年均以文件形式就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费要求等作出具体说明。每年收取学生的各类费用均在学院收费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六公开”、“六不准”和“十严禁”的有关规定,做到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周密部署,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别是学院重新设计了招生就业网,充实完善了招生就业网上的信息公开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通过校园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专题网、山西省招生考试网、《中国大学指南》等媒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公开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办学特色、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考生资格、录取名单等情况。对不同类别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分门别类地公开具体招生政策和程序、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开通考生网上咨询,确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四)学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院按照《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制度,落实奖贷勤助工作。通过下发文件告知评选信息,认定和评选过程中,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对学生的申请材料,通过教学系初审、学生处审核、公示等环节,经学院有关会议通过后,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
2、学院根据《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表彰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等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从班级到教学系到学院三级审核制度并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切实做好学生评选推优工作。
3、在学生处分规定 、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方面。学院按照《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违纪行为及所面临的处分。处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处分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分结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处分决定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开,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告知学生本人,予以教育。同时将学院申诉处理有关规定告知学生,学生如有异议可以依据申诉程序进行申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乐鱼官方体育网站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情况评价良好。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未受到举报、复议、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院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做法和举措,加大校园门户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公众平台及时向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公开学院开展的各项工作;加大招生宣传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将学院招生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并积极发动全院师生在朋友圈转发招生信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在学院教学楼、餐厅、公寓增设了电子屏,及时发布关于教学、餐饮、公寓管理方面的信息,方便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需要。
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形式是以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文件、门户网站、相关会议、会议纪要和院内公告栏作为主要公开渠道,院报院刊、院内电子屏、新闻媒体等便于师生知晓的方式为补充。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各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部分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信息公开的工作还存在不规范现象;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加强,教学系部及各职能部门的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教学系信息公开的目录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从以下方面积极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与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流程,完善教学系信息公开的目录,深入拓展学院信息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成效。三是完善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不断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2019学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