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信息中心机房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所有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章 中心机房出入管理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是全院数据的交互、存储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出入。需要进入机房工作的外单位维护人员,需出示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身份证、填写登记表,并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四条 在建好门禁管理系统前,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
第五条 参观人员需事先联系,并得到中心主任批准,才能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原则上参观人员只在机房入口处参观,得到批准方可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数据机房核心区域内参观。
第六条 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并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
第七条 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三章 中心机房操作管理
第八条 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和操作数据机房内任何设备、设施。
第九条 对应用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以及硬件设施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管理员批准并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机房内关键设备的操作实行双人作业制度,严格按照预制操作流程进行。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第十一条 操作人员注意保持机房整洁,操作结束后整理好有关工具和配件。
第十二条 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发现数据机房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并采取适当应急处理措施
第四章 中心机房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每天巡查数据机房,检查数据机房环境支撑设施运行状况。
第十四条 设备管理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数据机房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第十六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第十七条 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第十八条 不定期对机房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第十九条 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