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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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规划,拟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办理教职工的录(聘)用、岗前培训及各部门人员调配等手续,做好人事管理日常工作。

2、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3、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做好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劳保等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抓好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

5、做好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聘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临时用工计划,办理临时工录用手续,协调各部门抓好临时工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7、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承办教职工的参保事宜。

8、负责教职工人事、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9、做好教职工考勤、年度考核、奖惩、辞退等事宜。

10、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办理教职工离退休事宜。

11、负责教职工学历教育、干部(工勤人员)业务培训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12、完成人事、劳资等年报工作。

1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人事方面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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