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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4-02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08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人职字[2008]53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高等学校:
2008年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事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职字[2008]47号),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的实际,现就2008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者,必须是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在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任教,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不能参加评审。截止2008年7月31日,在全民企事业单位中年满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须提供批准延长退休文件。国家公务员(含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在评审范围。离退休人员须提供与聘任学校签订的正式有效聘用(返聘)合同。
二、评审要求
严格执行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教委联合下发的《山西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办法》(晋人职通字[2000]58号),按照文件规定的设岗原则、设岗办法和岗位职数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鉴于目前省里正在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的实施方案,并即将启动我省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空缺职数申报,没有空缺岗位的学校不得申报参加今年的评审。
1、学历要求。
晋升讲师职务,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在读研究生证明(须提供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录取通知书、原始学习成绩单)。无论何年取得的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将不作为符合条件对待。具有副教授以上评审权的8所本科高校,教师晋升讲师职务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正常晋升教师高级职务:40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副教授、45岁(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教授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以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为准)。具有副教授以上评审权的8所本科高校的学历要求要高于以上条件。对于教学或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此限制。高职高专学校艺术类教师可适当放宽到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录取通知书、原始学习成绩单)。
教学突出指:任现职以来,获国家和省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工会和省教育厅举办的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记功者和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模范(优秀)教师,省精品课程主持人、省级以上教学名师获得者。
科研业绩突出指:任现职以来,申报教授获得过省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或省高校科技进步一等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奖,或以第一人身份主持一项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申报副教授获得过省高校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无论教学突出还是科研突出学术答辩成绩须达到优秀。
破格晋升: 所有高校教师破格晋升高级职务须具有博士学位(以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为准),且答辩成绩为优秀。
2、任现职年限。讲师晋升副教授、副教授晋升教授需任职满5年,即2003年底前聘任;任现职以来取得本科学历的(至今不满5年),任职时间需满7年,即2001年底前聘任。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申报副教授,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2006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晋升讲师的需助教任职满4年,即2004年底前聘任;任现职后取本科学历的顺延两年,即2002年底前聘任。任职年限的计算,自本单位根据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下达聘任文件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
3、外语条件。按《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的通知》(晋人职字[2007]45号)执行。
4、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评审教师、教辅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晋升副教授考过4个模块的晋升教授时不需再考),申报评审中级职务须有三个模块。具体规定详见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
5、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教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要以本人实际担任的教学课程和承担的教学任务,由学校教务处、人事(职称)处确定类型。各学校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评审条件中对各类型教师的规定执行。担任专业课教学的教师应按教学科研型申报,不得按教学型教师的条件申报。
6、答辩。凡参加我省高等学校晋升(含转评)教授、副教授(含高讲过渡副教授)、图书系列副研究馆员、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不论学校有无评审权,一律参加全省当年统一组织的高校学术答辩。答辩工作将按照省人事厅《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的要求,实行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专业组答辩综合结果要符合规定要求,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差的比例,即应淘汰比例不得低于10%。否则专业组答辩结果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
各学校要把参加答辩和推荐评审统筹考虑,严格控制参加答辩人员,对无相应空缺职数或今年没有可能推荐出来参评的人员不予参加答辩。答辩具体要求另行发文。
7、关于学术论文和专著。从今年起,凡晋升教授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论文一律不算。从2009年起,凡晋升讲师、副教授、教授职务者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论文一律不算。被SCI、EI收录的要附检索机构出具的正规检索证明。
在高等学校学报发表论文,其学报等级不能低于本校层次,即本科高校申报者发在专科学校学报上的论文不符合条件。
凡高等学校申报教师和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全部实行网上检索。在上报材料时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学校人事(职称)印章。未经网上检索、验证的不予受理。
晋升教授提供的学术专著实行外审,2006、2007年已外审不合格的不再送审。
8、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在推荐人选之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实行公示。即将上级部门评审文件规定、个人申请、单位考评、推荐等各项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在全校公示;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奖惩以及论文、专著发表和科研等业绩情况进行公示;把对个人量化考核评议结果和排名情况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不予接收申报材料。
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教辅系列评审结果在评审结束后即在省教育厅网上公示。
9、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所有申报人员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人事、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参评,并予以通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各高等学校,尤其是具有副教授以上评审权的高校要在不低于本文件规定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本校当年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按照省人事厅今年文件规定,通过率原则上掌握在80%左右。
2、省教育厅管理的高等学校要在今年6月底以前向省教育厅职称办报送核对职数表,并报送本校教师、教辅系列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岗方案,并在学校公示。未上报该方案的,不予接收教辅系列申报材料、不予出具向省有关厅局推荐评审函。
3、收费。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评审费35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300元/人。
4、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教师高级(含转评,下同)职务的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四份,申报教辅系列副高职务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申报讲师和教辅系列中级职务的一式三份。申报教师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申报教授、副教授用标准的B4或8k纸打印,申报讲师用A4纸打印并报送软盘);申报辅系列高、中级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辅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并报送软盘)。以上所有表格和本文件可从山西省教育厅网站(www.Sxedu.gov.cn)“人事工作专栏”下载。
(2)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评审函。全民事业单位中的非占编在职人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3)学校申报人员花名表(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实验和图书高、中级分别造册)一式三份(要求Excel格式打印,表样可从网上下载)。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6)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合格通知书)证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级四个、中级三个模块)原件。
(7)晋升高级职务学术答辩书。
(8)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
(9)现职务申报表、聘书原件或聘任文件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10)近五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
(1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考察评价表。
(12)论文、专著原件。(晋升教授以专著作为应备条件的提交一部代表作进行外审,于7月1日前一式两本交省教育厅职称办)。
(报送材料时请将4-11项材料装订成册)
(13)报送材料时间为2008年8月30日至9月5日(报送前请提前电话预约)。报送地点:太原并州北路95号山西教育宾馆北楼102号;联系人:张为;电话:4050836 4935495。

附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2、山西省高等学校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3、山西省高等学校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4、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
5、山西省高等学校教辅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
6、山西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花名表
7、山西省高等学校晋升教师职务教学评价表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条件.doc

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doc

高等学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doc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B4).doc

高等学校教辅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登记.doc

山西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花.xls

高等学校晋升教师职务教学评价表.xls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