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房屋及建筑物
固定资产账管理办法
房屋及建筑物是乐鱼官方体育网站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理顺该部分资产建账、变更、销账程序,提高其管理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房屋及建筑物的范围与分类
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含地下管网)、运动操场、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讯线路、水气管道、植物等。
二、后勤处负责办理学校房屋及建筑物的资产登记、入账、统计、清查、销账等工作,其它单位与此有关的统计数据上报需到后勤处备案。
三、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的入账程序
房屋及建筑物新建之前,要在后勤处备案,备案要求提交土地利用规划图、房屋所在位置图、房屋平面图、房屋内特殊设施、所需经费情况及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在施工过程中,后勤处要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水电设施施工情况,便于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账目的建立或销减,便于房屋及建筑物的后续维修管理。
房屋及建筑物完工后,由基建处按基建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根据图纸要求,对土建、安装进行全面检查,对于不合要求者,由基建处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填写《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房屋及建筑物报账单》,经基建处、财务处签字后,提交到后勤处处理资产交付入账手续,并提交竣工评审报告等有关资料复印件,财务处凭后勤处出具的证明办理报销手续。
四、房屋及建筑物的入账价值
自行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费用及配套设备等。
已完工验收并实际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房屋及建筑物,应由基建处按实际工程支出向后勤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报财务处登记入账。待工程竣工决算后,再办理差额移交入账手续。
已经入账的房屋及建筑物,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1、根据国家规定对房屋及建筑物重新评估;
2、增加、拆除全部或部分房屋及建筑物配套设施;
3、对房屋及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或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生原计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房屋及建筑物的价值发生变动后,由后勤处对相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财务处。
五、接受捐赠的房屋及建筑物,由后勤处和基建处办理接收和交接手续,填写《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房屋及建筑物报账单》,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接受捐赠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其价值。盘盈的房屋及建筑物,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六、房屋及建筑物的配套设施
与房屋及建筑物一起验收移交的配套设施(含与房屋建筑物联为一体的设备、能够独立搬运的设备),包括空调、电梯、锅炉、配电房设备、水泵房设备、网络设备、多媒体、音响、显示屏幕、家具等,原则上不计入房屋及建筑物的价值,应作为设备或家具独立建卡入账。特殊情况下,可作为房屋及建筑物附件计入房屋及建筑物的价值中,并在房屋及建筑物移交清单中列明包含的配套设施及其价值。
七、对房屋及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之前,须填写《校内房屋使用性质变更审批表》,到资产设备处备案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八、房屋及建筑物因校园规划或经鉴定为危房须整体或部分拆除的,拆除报废前,须由组织拆除房屋及建筑物的单位将批准拆除的文件提交到后勤处,并填写《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房屋类)》,办理完报废手续后,销减固定资产账。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