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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6-01 11:18: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岗位管理制度
1、主任
1.1在学院、后勤处领导下,负责饮食中心的全面工作。
1.2 制订饮食中心工作计划,组织落实《饮食中心服务协议》,安排和处理日常事务。
1.3 组织饮食中心职工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1.4 抓好饮食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严格遵守法令、法规及各项制度。
1.5加强财务管理,执行财务纪律,负责审核职工工资、奖金发放及其它经费的收支情况。
1.6 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抓好所属范围内的卫生及安全工作。
1.7 严把采购关,负责对原材料供方的评价,定期监督考察供方能力。
2、副主任
2.1 协助主任抓好全中心工作。
2.2 主要负责伙食质量的提高,花色品种的调剂,督促改进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卫生状况。
2.3 负责提出食堂设备的增购计划。
2.4 主管食品安全工作。
2.5 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2.6 组织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做好奖罚工作。
2.7负责接洽学生伙管会的意见收集工作,参加伙管会会议,听取就餐者所提不同意见。
3、管理员
3.1 负责食堂全面伙食管理工作,处理食堂日常事务。
3.2 组织领导本食堂职工理论学习和业务技术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职业道德、服务思想教育。
3.3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和饮食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3.4 做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经常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3.5 支持保管、会计的日常工作,抓好日、月核算。按月结算,及时上报伙食帐目,经常检查仓库管理情况。
3.6 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做到纪律严明,合理安排劳动力。
3.7 食堂各项工作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文明操作。
3.8 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伙管会的作用,虚心听取就餐者的意见和要求,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改善伙食,力争食堂成为“就餐者之家”。
3.9 负责各食堂食品留样检查工作,负责各灶及餐厅设备维护。
4、保管员
4.1 努力熟悉本职业务,做好物品保管工作,并做到手续齐全,帐物相符。
4.2 物品验收入库后,在发票上签章,并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工作。
4.3食品原料凭出库单出库,凭出库单下帐,出库单要有领料人签字。
4.4 食堂所进一切原料均由保管员负责检斤验质,发现霉烂变质或不合格物品,有权拒收。
4.5 月末同管理员、会计, 一起盘点库存,统计收支,以便对帐。
4.6 根据先入先出原则,按生产计划单严格检斤出库,不准提
前或超计划出库。
4.7 库房要清洁,实行摆放整齐,经常通风倒架,防止食物霉烂变质,实物必须明码标注,以防发生差错,库内要达到无虫无鼠,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掌握原料消耗规律,提前编制进货计划,防止缺货或积压。
4.8 加强对窗口的管理工作,及时清点数据.
4.9 做好饭卡的发放、充值、挂失工作。
5、采购员
5.1 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不谋私利,不做人情买卖。
5.2 要及时掌握市场信息,熟悉商品质量,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正常供应。
5.3 根据计划采购各种食品原料、炊具、办公用品、设备等。
5.4 按照购货计划进行集中采购或从饮食中心指定的合格供方处采购,不得擅自购入不对路和质量不好 的物品,不准采购腐烂变质食物,不准为私人代买食堂采购的同类食品。
5.5 按时报帐,账目清晰,手续完备,专款专用。
5.6 经常征求食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5.7 采购物品必须索证索票,保留凭证,仔细观察、检查物品的新鲜度,造成各类事故要负责任。
6、会计员
6.1根据单位实际,正确设立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进行会计核算。
6.2根据财务计划、定额、合同和有关制度,逐笔审核各项开支业务,杜绝不合理,不合法开支。
6.3负责对收支单据进行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收支凭证或违法乱纪的收支事项,除拒绝拒绝办理外,应及时向主任汇报。
6.4熟悉并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标准。
6.5及时、全面、准确的编制会计报表,定期提供分析资料。
6.6指导和监督出纳人员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指导和督促保管人员加强财产物资管理,确保钱帐、物帐相符。
6.7熟悉各类经济合同,监督合同的执行。
6.8妥善管理会计凭证,帐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会计档案。
7、出纳员
7.1严格按照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和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办理各项收支。
7.2各项收支必须得到审核,并做到手续完备,要素齐全,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支出凭证,坚决拒会付。
7.3经管的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要日清月结,钱帐相符,且就按月及时与银行核对帐目,调节未达账项。
7.4对存款余额做到心中有数,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进行支付时,必须经主任签字。
7.5妥善保管现金、空白支票和印章。
7.6当日收取的现金当日送存银行,每日现金库存不得超过2000元。
7.7严禁白条抵库,挪用公款,多行开户,逃避监督,出借银行账户等违纪行为。未经主任同意不允许外借现金、支票。
7.8逐笔登记收支日记账,及时与会计对账。
7.9按月造好职工工资表,认真做好工资发放、代扣代交和奖罚兑现工作。
8、安全员
 8.1 负责所属食堂食品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
 8.2 广泛宣传安全知识。
 8.3 严防腐烂变质食品进入食堂,安全员有权、有责检查拒收。
 8.4 检查防火、防盗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
8.5 督促检查本食堂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6 掌握灭火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懂得处理油锅着火知识。
8.7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8.8 加强餐厅巡逻,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并作好记录。
9、班组长
9.1 负责食堂业务工作,检查肉类、蔬菜、蛋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组织开饭前的准备工作,尽量做到饭菜不脱销,也不过多地剩余。
9.2 贯彻《食品安全法》组织职工搞好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3 负责安排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合理调配劳动力,严格考勤,检查操作规章。
9.4 帮助职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的质量,主动热情为用餐人员服务。
9.5 掌握全班(组)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处处以身作则,并积极带领全体人员完成一切工作任务
10、锅炉工
10.1 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操作水平,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10.2 做好准备准时供气,同各灶人员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10.3 搞好锅炉房卫生及环境卫生,工业盐堆放整齐。
10.4 注意安全,搞好防火,防盗及其它事故发生,锅炉房不能存放爆炸物和其它易燃杂物。
10.5 上班时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擅离岗位。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10.6 严格供水合格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11、饭厅卫生员
11.1 餐桌面及洗手池每餐必打扫,擦洗干净。
11.2 地面每餐要扫一遍,每天要擦一次。
11.3 窗及桌腿、凳腿每周至少擦一次。
11.4四壁不得有蛛网、灰尘,要勤打扫。
11.5 桌上的剩饭菜不得扫到地上,要收起放进回收桶。
11.6 餐厅内不得摆放杂物,必须放的东西要摆放整齐。
11.7 注意关灯,关水,节约水电。
11.8及时关好门、窗,确保餐厅安全。
12、炊事员
12.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12.2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12.3遵纪守法,遵守食堂各项制度。
12.4搞好个人卫生,上班时要穿好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时间不吸烟。
12.5严格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人身和设备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管理制度
1、着装管理制度
1.1 饮食服务中心各食堂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胸卡。
1.2 上班时间女员工不得露长发、留长指甲、不得戴戒指、手
镯、耳钉。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胡须。
1.3 上班时间所有员工不得穿拖鞋,违者除要求其立即改正并罚。
1.4 穿工作服代表中心形象,必须保持服装干净、整洁,勤换勤洗。
2、工作餐管理制度
2.1 各食堂所有在餐厅就餐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按规定时间就餐。
2.2 工作餐时间,不得喝酒,不得将饭菜端离食堂。
2.3所有员工不得在非工作餐时间吃其他东西,否则按提前就餐处理。
3、冰柜管理规定
3.1 冰柜只准放食堂的食物,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制作冷食。
3.2 冰柜要严格做到生熟食物分开存放。食物要摆放整齐,不要重叠,避免冷冻不透。要做到先入先出,要经常检查,防止食物腐烂变质。
3.3 注意清洁卫生,每周小扫除,每月大扫除,保持柜内无腥
臭味。
3.4 保管员每天上午对冷冻设施检查一次,如发现异常情况及
时报修,如因不负责造成事故或损失应追究责任。
4、库房管理规定
4.1 所有物品应按不同性质或类型分开存放,明码标记摆放有序,定期打扫,保持整洁。
4.2 物品进库要凭发票进行数量、质量的验收,及时登记立帐(有条件的单位建立物品卡和入库单),对不符合质量的食品不得入库。
4.3 物品出库先入先出法,凭领料单发货,经常清点,做到帐物卡相符。
4.4 掌握各种食品消耗规律,提前提出进货计划,防止缺货或积压。
4.5对超过保管期的食品,应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损失。
4.6 管好固定资产和各种炊餐具,对新购设备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报废时经有关人员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销帐。
4.7库房要定时发货,定期打扫,私人物品不得寄存。
5、饮食卫生管理规定
5.1 场地卫生
5.2 环境:食堂周围及后院地面经常清扫,东西存放整齐,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5.3 餐厅:地面每天清扫三次,售饭台、就餐桌椅每天擦三次,收碗台要保持干净无油泥,窗台每天擦一次,三米以下墙壁无踏灰,门窗玻璃每月擦一次。
5.4 操作间:地面要求随时清扫,下班前彻底打扫,作到地面干净无油泥、无残迹。根据条件尽可能保持地面干燥,门、窗、锅
台、抽烟罩、洗菜池等必须经常擦拭、刷、洗以保持清洁。
5.5消毒间
5.5.1消毒人员要经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做到衣帽整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5.5.2对餐具要做到“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消毒餐具要及时放到贮存柜,不许露天存放,避免二次污染。
5.5.3要爱护设备,精心操作,按时换水,勤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5.4要保持消毒室内卫生,做到消毒设备,洗刷池干净清洁、无污垢、无水锈,地面无杂物、无污水。
5.5.5要做好消毒记录。
5.6 库房:保持干燥通风无鼠,原料架高离墙,码放整齐,以防变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冰箱经常清扫无异味,各种容器加盖,每周刷洗一次。墙壁、地面经常打扫,无踏灰,无异物、杂物、药物、无蟑螂飞蛾。
5.7 其他用房:墙壁、门窗洁净、无踏灰,布置合理雅观,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尘土,地面干净无异物、烟头。
5.8 机械、炊具卫生
5.8.1 机械卫生:合面机、馒头机、饺子机、烤箱等用后擦洗干净,无油泥、无残迹。
5.8.2 厨房所用各种炊具(刀、墩、板、容器、笼屉、抹布等)使用后必须彻底洗刷干净,存放有固定地点。
5.8.3 生熟炊具严格分开,对公用餐具,熟食用刀、板、容器要严格消毒。
5.9 炊管人员个人卫生
5.9.1 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持健康证上岗,按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9.2凡患有下列疾病者坚决调离食堂 ;痢病、伤寒、肝炎和这些病的带菌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或渗出性皮肤病。
5.10 学习《食品安全法》牢记食品《卫生五、四制》,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要求如下:
5.10.1 上岗工作服穿戴整齐、干净,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5.10.2 工作前、便后必须洗手。操作时不吸烟,不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5.10.3 做到四勤,不准在炊具容器中洗手。
5.10.4 坚持“四不制”,执行“四隔离”(生熟食品隔离,成品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食品与药物、杂物隔离)。
5.10.5 自觉坚持工具售饭,禁收现金。
5.11 食品卫生
5.11.1 坚持验收,把住“四不”关(不买、不收、不做、不卖有腐败迹象的食品)。不用性质不清、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包装容器,以防误食中毒。
5.11.2 食品要严格按照选料干净,先洗后切等操作规程加工,烧熟煮透。成品、半成品离地存放,坚持“四隔离”,剩食加盖存放,食前必须检查,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夏季禁售隔夜剩饭剩菜。
5.11.3 食堂每餐所卖主、副食品必须留验,在留验箱保存24小时。
5.12 所有碗、勺、夹、挠子、刮板、筷子等售货工具,每次用后洗净消毒,定点存放。
5.13 严格执行食品入库、出库和经常性查验制度,不采购、使用、食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5.14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积极组织救治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详见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6、食品采购管理规定
6.1主要主副食品均从省教育厅指定的入围厂商中集中采购,杂粮、菜类、调料品由饮食中心定点。严禁擅自外出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入灶房。
6.2采购食品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在采购鲜(冻)肉类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查看胴体是滞加盖有效的验讫印章。
6.3检验合格证应标明的内容:产品名称、生产厂名、产品批号、检验项目及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检验单位盖公章。
6.4 禁止采购的食品
6.4.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管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
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6.4.2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4.3 超过保质期限及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6.4.4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作业管理制度
    1、采购
1.1原材料的采购应按原材料的质量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集中采购。
1.2 采购人员在实际操作上遵守相同量比价格,相同价格比服务的原则。
1.3 所购原材料必须具备三证两单(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检验合格证、化验单、检疫单)。
1.4 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也不应受其污染。
1.5原辅材料时首先对原辅材料进行感官检查。感官检查是卫生质量鉴定的第一步,对无定型的原料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具有该物质固有的特征。对定型独创性袋装食品时应查看食品的包装是否完整,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如生产日期、保质期。
1.6 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卫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肉类加工
2.1肉类食品加工清洗前,应先行检查,肉类有、无经过兽医卫生检疫证明。
2.2 查验肉皮是否盖有印戳允许销售。
2.3 检验是否新鲜,有无发粘、发臭、变质等腐败变质现象。
2.4 确认质量符合卫生要求后,进行修整加工。
2.5 清除伤痕病灶,摘除明上腺、甲状腺和病变淋巴等有害腺体。将粘附地肉上的毛、血、污物清洗干净,放于清洁的容器内。
2.6 肠肚等内脏与肉品分开清洗,分容器盛放,以免串味和造成污染。
2.7 根据菜谱计划,运用各烹制方法合理使用。
3、蔬菜摘洗
3.1 绿叶蔬菜摘去黄叶、败叶及不能食用的部分摘掉,清除泥沙、污物等不可食部分,用冷水洗涤,必要时用水浸泡。
3.2 夏季的蔬菜的虫子较多,用浓度为百分之五的盐水可使虫体脱落。
3.3 经过浸泡的绿叶蔬菜应再冲两遍,确保无泥沙农药残留。
3.4 根茎蔬菜主要是刮削整理,先将外皮剥去,然后在用刀将老根和外皮削净,清洗干净后立即放入清水中浸泡。
3.5 经过清洗后的蔬菜应装入菜筐。
3.6 蔬菜切配应严格遵守成品制作工艺所要求的尺寸,切面容易氧化变色的物料在切配加工后必须用水浸泡(如土豆丝),并充分洗净,以免影响产品质量。
3.7 蔬菜切配时要注意节约,根据不同部位选切丝、丁、片、
块、大小、薄厚均匀,可用的边脚下料要合理利用,防止浪费。经过加工切配后的蔬菜分门别类的码放整齐,遵守“先洗后切,现切现用”的原则,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营养物质流失。切好的蔬菜不能过夜放置。
4、主食制作
4.1 和面:将面粉、水、酵母子酵按比例放入和面机内启动开关,搅拌3—5分钟,直到面团均匀,不夹粉粒。
4.2 揉面:使面团达到均匀、增韧、柔润、光滑、增白、松软,使用掏、揣、揉、摔、擦等手法。
4.3 搓条:基本要求是条圆、光洁(不起皮)粗细一致。
4.4下剂:使用摘剂、揪剂、拉剂、切剂、剁剂等方法。使剂子大小均匀一致,分量准确。
4.5制皮:根据实际采用不同方法,如做肉包、糖包、豆沙包等在包子之类。采用拍皮。
4.6包馅:要提褶均匀,馅位正中,不露馅、不流汁。
4.7蒸(熟制):注意放屉时要互有间距,留有涨发的余地,以免影响形状美观。同时中途不要开屉,保证蒸制时间。
 
5、食品添加剂使用
   5.1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5.2食堂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一定要使用的,应尽量少用。
5.3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
5.4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来掩盖食品的缺陷(如霉变、腐败)或作为造假的手段。
5.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5.6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5.7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5.8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9配备有食品添加剂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照使用量使用。
5.10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5.11每次使用须有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做好台帐并予以保存两年。
6、食品留样
6.1食品留样须用专用容器,每日清洗消毒。
6.2每种食品量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为48小时。
6.3留样冰箱应专用,每日清洗,定期消毒。
    7、餐具清洗消毒
7.1 对碗消毒前进行处理,倒出剩饭菜。
7.2 将消毒碗放入专用清洗池,倒入洗洁净水浸泡。
7.3 对残留物进行人工刷洗。
7.4 把消毒碗放入温度≥70度的洗碗机中进行冲洗。
7.5 把消毒碗码放置入消毒柜,蒸汽消毒30分钟。 
7.6 对当天没有使用的消毒碗收回进行再次清洗、消毒、以备使用。
四、操作管理制度
1、生产加工类设备管理
1.1 为保证设备的使用及安全,对本类设备要责成专人使用,
不经批准,他人不准随便使用。
1.2 使用该类设备的人员,一律不准戴手套操作机器,女同志必须将长发盘进工作帽内,然后再工作。机器没停稳前不得把手伸入机内。
1.3开机前,应先擦干手再按电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4 使用时应先检查试机,待运转正常后再放料加工。
1.5 加工时按规定容量放料,不得超负荷操作,以免损坏机器设备。
1.6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洗干净,盖好防尘装置,以免设备生锈和污染。
1.7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或搬移,发现问题或声音异常,要立即停机,请机修人员检修后再使用。
1.8 离开岗位时,应将工具放回原位,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2、烤炸类设备
2.1为确保设备使用及安全,责成专人使用和维护,他人不得随意启用。
2.2 使用前,先合电源保险开关再开机,待预热到适当温度后再放料加工。
2.3 工作时严禁打闹、说笑、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4 食品进出炉(箱)要轻拿轻放,以免震坏电器或震断电阻丝。
2.5 经常检查电压、电流表、温度表和报警器,如有失灵现象及时检修。
2.6 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停机,并关闭电源保险开关。
2.7 断电后再清理炉(箱)内外杂物,一切工具放回规定地点。
2.8 清扫时,严禁用水冲洗电器部分,严禁将金属等杂物掉进电器控制箱内。
3、冷藏设备(包括冷藏柜、电冰箱等)。
3.1 由专人使用、管理和维护。
3.2 长时间离开要切断电机的电源。
3.3 勤检查、勤清底,保持清洁卫生,防止设备生锈。
3.4 每月清除冰霜一次,防止异味。
4、和面机、压面机
4.1 和面前先启动电源开关,检查运转情况;
4.2 将面斗连杆手柄拉到“闭合”位置,使面斗立起;
4.3 将面粉、水、酵母,泡打粉按比例倒入面斗,启动电源,将和面机开磁顺时针转到“ON”位置,此时电源接通开始正向搅拌5—7分钟;
4.4 再逆时针将开关转到“ON”位置,开始反向搅拌3—5分钟;
4.5 待面团光滑均匀,柔润后, 拉出控制杆手柄,将面斗侧倒,取出面团;
4.6 使用完毕,断开电源,清理卫生进行保养;
4.7 使用压面机时,先检查运转情况;
4.8 将面团切成长条状,揉匀压扁放入压面机槽,启动电源,使面块进入压盘;
4.9 根据面团的干湿情况来使用干粉,调节压面轮盘的手柄掌
握压面厚度;
4.10根据面条或面片的需要掌握压面的次数,达到制作要求后,即断开电源,清理卫生进行保养;
4.11 压面机运转时,要高度集中思想,以免压面轮盘压坏手指。
五、财务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中心的财务管理,规范中心的财务行为,理顺中心内部的财务关系,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国家统一财务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中心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贯彻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执行学院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正确处理中心与学院的关系,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方针,增收节支,开源节流。
1.3中心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审核工作,建立并完善中心财务管理的会计核算体系,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的反应中心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的筹集和使用资金,促进增收节支,监督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促进中心各项资产的有效利用。
    2、财务管理制度
2.1中心实行“学院统一领导,相对独立核算”的财务体制,实施企业化的会计核算模式,中心的财务工作接受学院财务、内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2中心财务工作实行分管院长领导的主任负责制,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主任在制度、法规规定范围内行使“一支笔”审批权,重要开支及大额款项的支付要经分管院长的审批。
2.3中心设立财务室,财务室在主任的领导下,依据《企业会计总则》,并参照《事业会计总则》建立独立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会计核算体系,依法组织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开展财务管理,定期提供财务报告。
2.4对财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中心根据工作量大小和会计岗位牵制原则,合理确定财务人员,会计与出纳要分别设岗。
    3、现金管理制度
3.1中心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加强中心的现金管理和使用。
3.2中心要按照本制度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并接受财务监督。
3.3中心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3.3.1职务工资、津贴、奖金及个人劳务报酬。
3.3.2缴纳电信交费、购置办公用品、小额低值易耗品。
3.3.3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3.3.4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3.3.5其它急需的费用支出。
3.4在同城内同一地点购货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5在外地购物,采购地点固定且交通方便,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汇兑方式转账结算。
3.6当日收的现金必须交由出纳人员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最迟次日上午送存,不得以各种理由坐支现金,公款私存或以其他票据形式抵冲现金收入。
3.7坚持钱账分管,相互监督,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各负其责。
3.8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如有短款现象,要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查明原因,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9出纳人员收支各种现金,均应开具合法的收款收据。
3.10每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不得“白条”抵库,超过库存限额后,如发生被盗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赔偿。未经负责人签字批准,不得私自外借现金。
3.11财务室要定期的盘点库存现金,并填制现金盘存报告单。
    4、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4.1中心必须在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不得自行开户,在银行私设账户或开设存款账户。
4.2在银行开设账户后,除规定保留限额库存现金外,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4.3在银行开设账户后,只能用于中心业务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业务,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账户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4.4除规定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直接付款项外,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结算。
4.5严格审查银行存款收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使用支票必须如实填写款项来源或途径,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严禁利用账户搞非法活动,付款转账支票的对方单位与原始凭证上的单位印章必须相符。
4.6加强银行账户,银行结算凭证及财务印章的管理,财务印章要分管,并对支票妥善保存。
4.7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应做到日清月结,心中有数。
4.8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4.9每月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银行对账单核对,如有差错,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查节表”将余额调节平衡,且装订在当月最后一本会计凭证后备查。
5、中心费用支出管理
5.1中心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管理、服务、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各项支出均应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中心应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控制工资福利费用支出比例。
5.2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在岗人员工资根据考勤及效益考核情况,由主任审核确定,由财务室负责制表发放。
5.3其他费用支出按下列程序报账:
5.3.1日常所需的粮、油、米、面、肉、酱油、醋等,必须采购教育厅招标入围厂商的货物,经办人完成采购任务后,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并由会计审核,报中心主任签字后报账。
5.3.2日常采购其他原料,经办人办理验收手续后,应将费用票据送财务室会计审核,报中心主任签字后报账。
5.3.3日常发生的事务性开支,由中心主任根据工作情况酌情处理。
5.3.4一切对外开支的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都必须具备发票单位的公章,经办人员的签字,做到字迹清晰,书写规范,大小金额一致,审批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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